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需要提供的资料

2007-01-01 15:37   来源:宜宾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1、过户时的《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时效在房屋过户之日起半年内办理提取手续,所购住房须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且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70%。) 内容来自dedecms

2、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copyright dedecms

3、购房人的单位银行帐号或售房人的银行存折帐户复印件。 内容来自dedecms

4、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婚姻文书复印件。

织梦好,好织梦

 注:所有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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