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职工一次性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借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表(需加盖贷款银行业务公章),若是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还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的,第一次办理时提供借款合同原件、还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借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表(需加盖贷款银行业务公章),若是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还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从第二次办理开始提供还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借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表(需加盖贷款银行业务公章)。
第十九条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30%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职工及配偶收入证明,支付房租凭据等。 本文来自gjj123
第二十条 职工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明(可以是所在单位出具的退休文件、离休证、退休证、由社保部门出具的退休审批表或职工已到法定退休的身份证等)。 gjj123.com
第二十一条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宜宾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宜宾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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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职工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国出境定居证明复印件。 gjj123
第二十三条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职工死亡证明或法院裁定书复印件,须职工所在单位办理提取手续,由职工单位返还其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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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非本市户口职工并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 gjj123.com
第二十五条 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被单位开除公职或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复印件、开除公职文件或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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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并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 本文来自gjj123
第二十七条 连续失业两年(含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的,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经年检的《失业证》复印件或职工户口所在地社区出具的未再就业证明原件。 gjj123
第二十八条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并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宜宾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 gjj123.com
第二十九条 因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或其他突发事件等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医院证明原件、医疗费用清单原件及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和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物业服务费等住房消费费用凭据等。 gjj123.com
第三十条 职工调离本市,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或不便转入新单位,经原单位申请的,提供调令复印件、原单位申请。 gjj123内容管理系统
第五章 提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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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职工凭提取凭证,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宜宾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包括购建房、装修、还贷提取申请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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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职工凭提取凭证及单位出具的《宜宾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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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应调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提取条件;核实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有关契约的真实性;核实工程进度;提出提与不提、提取额度等意见。在调查、审查的基础上,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托管专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提取凭证直接到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三十三条 经审批准予提取的,到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应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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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管理中心按下列情形将职工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相关的帐户。 cp gjj123
(一)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倒迁房的,转入职工所购住房的售房单位;购买集资建房的,转入职工所在单位集资帐户;购买”二手住房”的,转入售房人银行帐户。若购房款已全部付清则可转入职工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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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装修自住住房的,转入职工本人银行帐户。 gjj123
(三)本细则第六条(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项所规定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原所在单位。若因单位解体、破产、银行帐户被冻结等特殊情况无法转入单位的,可转入职工本人银行帐户。
(四)一次性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转入职工所借款的银行。每年提取一次偿还住房贷款的,转入职工还贷存折。 gjj123.com
(五)托管专户的,转入被托管人的银行帐户。 cp gjj123
第六章 附 则 本文来自gjj123
第三十五条 对提供虚假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管理中心有权追回其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并在两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gjj123好,好gjj123
第三十六条 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余额时有逾期贷款的不能提取。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上年累积三期(含三期)以上逾期贷款的在二年内不能办理提取。
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中住房贷款须是自住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住房贷款、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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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本细则所称的住房装修,系指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住房进行修饰和加工处理的工程活动。 gjj123
第三十九条 本细则由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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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本细则自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宜宾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宜住金管发[2004]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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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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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gjj123.com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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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gjj123好,好gjj123
第一条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支持城镇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gjj123.com
第二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职工购买的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二手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倒迁住房、公有住房。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存贷结合、先存后贷、整借零还、贷款担保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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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为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机构,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报告,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审批,监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使用方向和借贷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