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第二次提取

2010-08-13 00:00   来源:淮安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在09年5月买了一套房,当时办的是商业贷款,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并在6月提取了一次公积金。请问我现在可不可以再次提取公积金?能取多少?要办理什么手续和带上什么材料?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可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当期已还贷款本息,且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贷款本息。
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应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单位出具的《淮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借款合同和贷款银行签章的当月住房贷款还款明细情况证明原件到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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