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贷款问题

2010-08-13 00:00   来源:淮安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是在08年1月份买的房子,当时是单身,09年9月份转的公积金贷款,未办理代扣,最近领取了结婚证,是否可以办理夫妻俩公积金账户代扣业务?产权姓名是否需要更改?

管理中心回复:  一、可以申请提取。
二、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请带下列贷款证明材料原件1份以及复印件3份到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结婚证;
(3)房屋买卖合同;
(4)契税完税凭证;
(5)房屋所有权证。
三、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的申请金额和限额标准,结合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和实际偿还贷款力计算确定,但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贷款额度不得高于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10倍。
(2)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购买二手房应付房价款的70%。 本文来自gjj123
(3)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额度;主城区为40万元,县区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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