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还部分贷款

2010-08-13 00:00   来源:淮安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站长,您好! 我想问下,我今天查询到我的公积金贷款还有本金8万没有还,我这公积金贷款是在2003年做的15年的。现在我和我老婆的公积金账户中有3万余元,请问,我能否用这3万余元来提前偿还部分公积金贷款呢?如果可以的话,对我以后每个月偿还的金额和还款期限有什么影响呢?再者,如果想要办理提前部分偿还的话,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在何时间去办理呢?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一、您可以用您夫妻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提取偿还部分贷款。
二、您提取偿还部分贷款时,可以选择月还款额不变,自然缩短贷款期限,或增加月还款额,缩短贷款期限。若您就用账户中的3万元偿还部分贷款,请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单位开具的《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提取还款手续。每月20日至月末为扣款期,扣款期以外的其他时间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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