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享受公积金吗?

2010-08-13 00:00   来源:淮安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本人原来在收费站工作,由于收费站政策性撤销,现通过全市统一招考到淮阴区超限检查站,隶属于淮阴区公路站管理。我们现在的身份性质是劳务派遣,请问用人单位(淮阴区公路站)或劳务派遣公司(淮阴区人事局下属劳务公司)应该给我们缴纳住房公积金吗?劳务派遣人员是否能够享受公积金。单位不交是否违反规定和条例???请回复,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您的情况,首先可以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向单位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单位拒绝接受您的主张,您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公积金中心进行投诉:(1)登陆淮安住房公积金网 www.hagjj.com,将投诉内容放在网站的投诉信箱;(2)直接向公积金中心进行投诉。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稽查大队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行政执法工作,投诉电话:83566195。所有投诉均应明确投诉理由、被投诉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投诉人姓名、投诉人联系电话等。

cp gjj123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