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
(二)借款人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审验、复印件用于留存备查,下同);
(三)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借款人的职业及经济收入情况证明;
(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需提供《贵阳市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和《贵阳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售房单位公章);
(五)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首期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七)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