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程序如下:
(1)单位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单位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前一周必须书面通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3)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表决结果应在单位公示10天以上;
(4)单位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告、《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5)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6)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意见报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