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流程

2010-07-12 17:01   来源:洛阳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1、本人持身份证和提取资料到所在单位初审,单位核实后填写《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说明:单位填写单位名称、单位账号、职工姓名、职工账号、身份证号码和公积金中心登记的要相互一致,如不一致单位出具变更申请;加盖单位行政印章或财务印章;单位印章名称和公积金中心登记的单位名称要一致,如不一致单位出具变更申请;如提取父母、配偶、子女的需所在单位填写《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本人持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提取资料原件复印件和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服务大厅审核办理;单位或他人一般不得代为办理;对确因身体、工作或死亡原因,本人不能提取的可出具委托书由单位或委托人代办提取,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其他证明材料,委托书需加盖单位财务印章。
织梦好,好织梦

     3、经审核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到指定银行办理存折兑付业务,当天17:00前有效,过期重新提交资料办理。
     4、洛阳市区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6:30,午休时间照常工作;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12:00月结,暂停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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