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买房丈夫公积金可以用吗

2011-03-13 00:00   来源:余杭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你好,我想问下,如果丈夫(余杭户口)在余杭交的公积金,妻子(嘉兴户口)在嘉兴贷款买房子的话,丈夫的公积金可以提取用作还贷款吗
回复:可以的。在购房后,您丈夫可以填写《余杭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单位盖章后,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①购房合同 ②购房付款凭证③非购房人本人的需提供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等)。在偿还住房按揭贷款其间,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额度按实际还款额计算。需提供的资料为:①借款合同 ②银行盖章的还款明细清单或还款活期存折 ③非借款人本人的需提供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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