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贷置换公积金贷款

2010-09-02 19:14   来源: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请问站长:商贷置换公积金贷款业务需要什么手续?如何办理?

管理中心回复: 张三:
    你好!职工办理商贷置换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应先携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到单位所属辖区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经贷款专管员审核,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按下列要求准备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2、配偶或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3、借款人配偶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由配偶所在单位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及可证明其收入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
    4、《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证、购房交付全款发票或首付款收据、商业银行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
    5、银行出具的商业银行个人贷款账户明细表及银行贷款余额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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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贷款可提供担保方式:乌市房产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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