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本人在乌市缴存的公积金,现在大连购置了二手房,想一次性提取我的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房子是我和我女儿做的共有,由她在大连办理公积金贷款。我提取我自己的公积金需要什么证件?看规定需要提供房产证,但是房产证在大连的贷款银行抵押,无法提供原件,是否可以提供复印件? 急盼回复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先生您好!房产证提供不了原件无法支取公积金,你帐户里的公积金可以偿还共有人的住房贷款,提供:身份证,住房贷款合同,当月还款对账单及能证明是共有产权的有效证件等。有问题请拨打电话:4622912,460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