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二手房卖主利益怎么保护

2009-11-11 22:28   来源: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站长你好,
    我现有一套住房想卖出,买方准备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我这套二手房。我查看了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规定是:“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要求借款申请人必须先办理所购房产的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自己名下后,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我很担心,我卖方先将房产证过户给了买方,买方再去办理公积金贷款我才能拿到房款,买方要是拖延办理时间或过户后不办理贷款,这期间我卖方的利益就没了保障,我很想知道公积金贷款有没有第三方资金监管或其他什么程序来保证买卖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谢谢站长能回复我的留言,再次谢谢为盼。

管理中心回复: DJL:
    你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没有第三方资金监管。贷款资金以现金方式划入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再由借款申请人支付给卖房人,你可以先要求买方付清全款后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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