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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应当由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经批准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租金的单位,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 当恢复到规定的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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