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售房专户账号备案制度的函

2007-08-22 10:19   来源: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随着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和社会对住房公积金关注程度的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的连年攀升,住房公积金已成为改善职工住房条件的重要资金来源。为了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功能,尽可能的缩短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公积金使用人办理贷款业务的时间,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促进和推动首府房地产业的良性循环,我中心将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售房专户账号备案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范围 在乌鲁木齐辖区以内建造销售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提供的售房专户账号性质必须为一般账户 三、备案售房专户用途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提供的售房专户账号备案后将作为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的唯一定向划款专用售房账户。 四、备案所需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建设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由售房专户账号开立银行打印的账户明细信息单。(注:需有账户性质信息)。 4、《售房专户账号备案登记申请表》(后附)。 五、备案受理时间 1、备案登记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受理。 2、启用备案售房专户账号时间为2008年2月1日。(注:备案售房账号启用后暂时停止购房人购买未办理备案登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乌鲁木齐辖区以内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待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建立后即可重新办理公积金业务。) 六、备案部门与联系方式 1、备案企业持本函规定的备案所需资料内容原件、复印件到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科进行备案。 2、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新民西街167号 3、联系电话:0991—4629197 七、注意事项 1、每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只允许备案一个售房专用账户。 2、经过备案的售房专用账户原则上不允许变更。 3、售房专户账号备案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微机系统中予以登记记录,届时住房公积金提取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资金将定向转入已备案的售房专户账号。 4、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未到中心办理售房专户账号备案或者所提供的备案信息不准确以及改变备案售房专用账户用途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承担。  附:售房专户账号备案登记申请表   二00七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售房专户账号备案登记申请表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公司承诺:以下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并申请中心对我公司所提供 的售房专用账户                        以备案。
企业名称   
企业资质   
售房专户开户银行    
售房专户账号      
账户性质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主题词:建立   专户存储   备案制度    函                抄送:各分中心、科室、管理部,中心领导,存档。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07年12月6日印发 //www.gjj12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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