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使用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的通知

2008-01-08 13:11   来源: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水平,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加强和规范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根据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使用组织机构代码的通知》要求,切实推进组织机构代码的广泛应用,现就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使用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时间安排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工作自5月1日起开始,6月30日结束。 二、单位进行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的程序 1、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的单位到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免费领取《乌鲁木齐公积金缴存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表》,按要求认真进行填写和变更。 2、单位在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的过程中,应对已经存在的组织机构代码进行严格核对,确保所有已列信息的完整、准确。 3、单位在《乌鲁木齐公积金缴存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表》填写完毕后,携带加盖公章的《乌鲁木齐公积金缴存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报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审核。 4、对缺少组织机构代码的单位,应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代码登记手续,待手续齐全后方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5、对不按期完成住房公积金使用机构代码登记或登记信息不准确的单位,将不作年度公积金基数调整审核。 6、审核 审核的内容: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机构类型、行业类别、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管部门、职工人数、成立时间等与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相关的信息。 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对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进行系统录入确认。 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表.xls点击下载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2008年4月21日印发 //www.gjj12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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