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关于在住房公积金业务中使用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数据的通

2010-04-10 00:00   来源:镇江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各辖市房管局(处),市房屋产权监理处,住房公积金各分中心、管理部: 

gjj123内容管理系统

  为确保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和防范风险,充分发挥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数据的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和《镇江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住房公积金业务中使用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销售系统)数据作为购买商品住房行为真实性的审核依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gjj123好,好gjj123

  一、职工购买商品住房应进行网上备案登记,凭已进行网上备案登记的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或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应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号在销售系统中进行查询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办理提取、贷款业务,并将有关信息在销售系统中进行记录。  gjj123

  二、凡变更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主体或解除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的,职工应当复缴已支取的住房公积金、结清该套商品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复缴、结清手续办理完毕后,公积金中心应在销售系统中提交复缴住房公积金、结清公积金贷款的相关信息,房产交易部门凭此信息办理变更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主体或解除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的网上备案手续。  cp gjj123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本文来自gjj123

                                                 二○○九年元月七日

gjj123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