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还贷实施细则

2009-04-07 00:00   来源:扬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减轻借款人的集中还款压力,更好地为缴存人服务,根据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的通知》(扬金管委[2008]3号)精神,制订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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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月提取还贷实施范围 gjj123.com

凡已办理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本息没有还清的借款人及配偶(以下均称提取还贷人),可提出申请,委托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管理部(以下简称中心)按月提取其缴存帐户中的存储资金,用于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
    二、按月提取还贷的申请条件 gjj123

提取还贷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按月提取还贷: cp gjj123

1、信用良好,申请办理按月提取还贷时贷款没有逾期,同时申请前没有2期(含2期)以上的贷款逾期记录。 本文来自gjj123

2、提取还贷人及其单位在扬州市范围内每月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gjj123内容管理系统

3、在按月提取还贷期间,提取还贷人的缴存帐户均须保留不少于公积金月缴存额(含新职工住房补贴月缴存额)6倍的余额。 本文来自gjj123

4、提取还贷人未为他人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 gjj123好,好gjj123

三、按月提取还贷的申请程序 gjj123好,好gjj123

1、申请提取还贷时,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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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卡、借款合同、身份证、户口簿或婚姻证明。 gjj123.com

2、申请人携上述材料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并填写《扬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还贷协议书》(以下简称委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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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心授权贷款银行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填写的信息准确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签订委托协议,及时录入信息,并将协议书报送一份到中心。 gjj123.com

四、按月提取还贷的方式、金额和时间 gjj123内容管理系统

中心采用转帐方式,每月10日(遇休息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从提取还贷人的缴存帐户中提取存储资金归还公积金贷款,不提取现金。提取还贷人当月月缴存额之和小于当月应还贷款本息额的,每月提取的存储资金金额为当月月缴存额,不足部分由提取还贷人在每月15日前补齐至还款储蓄存折或储蓄卡账户中,由贷款银行代扣还贷;提取还贷人当月月缴存额之和大于等于当月应还贷款本息额的,每月提取的存储资金金额为当月应还贷款本息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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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按月提取还贷的终止 gjj123.com

按月提取还贷申请自委托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如出现下列情况,终止提取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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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还贷人申请办理终止委托按月提取还贷手续; 本文来自gjj123

2、已还清贷款本息; gjj123好,好gjj123

3、提取还贷人在按月提取还贷期间,贷款帐户出现2期(含2期)以上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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