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逐月提取还贷”业务
一、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的含义
住房公积金委托逐月提取还贷是指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职工可委托本部逐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的存储金额,直接抵还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月应还贷款本息额。
二、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的申请条件
gjj123.com
1、委托逐月提取还贷人所在单位及本人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每月缴存额之和超过每月的应还贷款本息额;
gjj123
2、委托提取逐月还贷人在办理提取还贷申请时,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里的储存余额之和大于等于6个月的应还贷款本息额;
3、借款人信用良好,申请时贷款没有逾期。
三、办理流程及相关规定
1、符合条件的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申请人持身份证至本部填写《南通市住房公积金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申请审批表》,并签订《南通市住房公积金委托逐月提取还贷协议书》。
2、申请人持《申请审批表》、《还贷协议书》至贷款承办银行签章并录入公积金业务系统。
本文来自gjj123
3、还贷申请自委托协议书签订后的次月生效,如出现下列情况,委托逐月提取还贷失效并自行终止提取还贷:
⑴委托逐月提取还贷人已办理终止委托手续;
⑵已还清贷款本息;
gjj123
⑶委托逐月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内可提取的存储金额之和小于当月应还贷款本息额。
4、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终止后,贷款仍未还清的,借款人须主动备足资金,继续通过贷款承办银行正常还贷。
5、在委托逐月提取还贷期间,委托逐月提取还贷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