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哪些倾斜性的政策规定?

2010-06-02 09:37   来源:如东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一是住房公积金属个人所有,专项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调用,否则就是侵权,就是违法;二是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的住房储蓄,政府不进行统筹,这与其他社会保障基金有本质的不同。职工退休时连本带息全额返还,这就为职工安度晚年提供了一笔数额可观的生活保障资金。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受遗赠人全额领取,不充公,不上缴。三是领取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产生的银行利息免征利息税;④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建、大修住房时,国家提供政策性低息贷款予以扶持;⑤在列支渠道方面,企业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税前成本中列支;机关在预算中列支;事业单位在预算或费用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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