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公积金缴纳问题

2009-12-22 14:56   来源:仙桃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父亲是一名工作了20多年的公办教师,根据国家一些法规,应该有享有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可为何我听他说在这些年中,他所属的单位只在曾经很短的时间内缴纳过几次的公积金,之后就并没有下文了。我想咨询,像这样的情况,我们该这样维护自己的权利?并且这并不仅仅只是我父亲一人的情况。

管理中心回复,由于网络问题,今天才恢复,敬请谅解。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有责任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通过职代会等形式向本单位主张合法权益。对于教职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与教育主管部门协商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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