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职后个人代缴,新单位归还代缴额的疑问

2012-08-20 14:38   来源:武汉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在今年5月底换到新单位,原单位虽停发6月份工资,但已将我的6月份社保及公积金缴付。现在我个人将原单位缴的6月份公积金个人及单位部分现金形式还给了原单位,现有两个疑问:1、新单位是否应该将我代缴的公积金个人及单位部分还给我个人?2、贵中心是否出具原单位代缴的证明或发票收据等?
回复: 1、新单位是否应该将我代缴的公积金个人及单位部分还给我个人?回复:您新单位有义务给您缴交6月份的住房公积金。 2、贵中心是否出具原单位代缴的证明或发票收据等?回复:原单位给您缴交的公积金流水可以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网打印下来,您也可以到您的公积金缴存银行打印以后盖银行公积金业务的业务章,这些可以用来证明您原单位给您缴交了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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