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住房公积金新政贷款提速,单位不缴最高罚5万

2010-04-12 09:35   来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为维护市民权益,公积金“新政”首次作出具体规定:单位不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将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公积金,将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单位不按规定建、缴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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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拒绝办理公积金贷款、且拒不改正的,将取消其办理公积金业务的资格。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房管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在其企业信用档案中予以记载并公示。另外,公积金中心可以直接上门,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开通新的信息管理系统后,我市公积金贷款办理由原来的一个月缩短为5天,最快资料齐全当场就可办完放贷,实现“立等可取”。 //www.gjj123.com

  据了解,以往开发商不愿购房者使用利率更低的公积金贷款,原因就是办理时间长,影响资金回笼。武汉公积金中心副主任简德齐介绍,新系统让公积金审批告别了手工操作,办理速度与银行商业贷款一样快,时间一般5~7个工作日。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职工购买首套自住房未选择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双方可就该套房屋每3年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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