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户口迁出类提取

2012-07-16 16:32   来源:武汉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在此咨询几个问题。本人将于月底离职,并打算将户口迁回原籍,这个情况符合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的条件,有几点不明之处望解答:1、材料要求的“户口迁移证明”是否提供派出所的《户口迁移证》就可以?是否凭此证就可,还是要等到迁入地落户后才能办理提取?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中“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是需要自行前往银行盖章吗?相关银行信息在何处能查询?如果需要自行前往,需要带什么材料?3、转账账号能否是外地账号?望解答,十分感谢!
回复:派出所的《户口迁移证》是可以的。您将申请提取的资料准备好后到您的缴存银行办理,如果您不知道缴存银行是哪一家可以问一下原单位。职工因出境定居或户口迁出本市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对账簿或联名卡); (4)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5)户口迁出本市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移民签证;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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