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买房

2012-07-19 16:04   来源:武汉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您好,我爱人是武汉市集体户口,但没有住房公积金,我有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但不是武汉市户口,请问,能否用我爱人的名义购买商品房,用我的公积金贷款呢?购买二手商品房是否也可以?有没有什么限制条件?
回复:您是否具备买房资格请您咨询房产局,公积金中心无法确定购房资格。您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满足条件,可以以其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的主贷人必须满足条件):(1)在武汉公积金中心及分中心、分理处,公积金个人账户开户时间满6个月,且目前账户状态为正常;(2)从您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往前倒数六个月,公积金均为连续正常足额缴交,补缴不算正常缴交;(3)公积金账号有六个月的缴存余额。只要满足条件,购买一手房或二手房不受限制。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