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事项咨询

2008-05-16 22:37   来源: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根据网站首页“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允许办理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的情况下,办理提取公积金还贷时,可由借款人自愿选择先偿还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 请问我的组合贷款已经正常还款8个月,提取公积金还贷的期限是6个月还是仍保持以前的12个月?

回复:正常还款一年以后,可以提取公积金还组合贷款。(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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