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专业问题还要请教专业人士。
先自报一下家门,我的户口是广州集体户口,女朋友的是武汉集体户口。现计划近期内购买一套90平米左右总价50万以内的住房,属于第一次购买。公积金方面,我的广州公积金帐户到09年10月份封存两年,武汉的公积金帐户已经缴存满一年,女朋友的账户缴存3年多。
请问:1 购房后,女朋友的武汉集体户口可以转成武汉常住户口吗?
2 如果先拿结婚证,然后两个人一起用公积金还款,会不会影响到女朋 友的户口转移。(我的户口只能以后办理投靠了)
3 如果先用女朋友的公积金帐户还款,结婚后可以再办理共同还款吗?
4 根据以上条件,专家的建议是什么
回复:您好!1.2.请您向公安局户政部门咨询.3.可以女朋友名义申请贷款,结婚后可共同还款.(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