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户口在武汉。2001-2004年公司在武汉为我缴纳公积金,2005年开始封存了武汉公积金,在江汉油田另外办理了公积金一直到现在。
据说武汉公积金封存两年后可以提取,请问我这种情况能否提取?如果可以需要哪些手续?(注:户口还在武汉,单位也没变)
如果我在江汉油田买房,能否用购房合同提取?如果可以需要哪些手续?
如果不能提取,该如何办理转移?需要哪些手续?
急盼回复!谢谢!
回复:这种情况只能办理转移,江汉油田所属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缴交证明和公积金帐号,持本人身份证、原单位审核盖章的提取申请表及提取凭证,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楼5号窗口办理销户转移。(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