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后,夫妻一方委托按月扣划,另一方能否一次性支取公积金

2009-03-18 11:44   来源: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请问:组合贷款后,夫妻一方办理委托按月扣划,另一方能否一次性支取公积金帐户余额还商贷本金.如果能,在哪申请、需要什么手续、组合贷款手续完毕后多长时间可以提取?谢谢

回复:组合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以自有资金通过与贷款行约定的银行储蓄账户偿还第1个月的月供并经公积金管理系统成功扣划后,即可以到贷款银行申请办理委托扣划还贷。现在如果您的公积金账户中有公积金月缴交额6倍的金额,一方可办理逐月扣划还贷方式还公积金贷款部分;另一方按原规定每年办理一次提取公积金还商贷。请先到贷款银行办理。请您登陆www.whgjj.cn-首页-《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了解相关政策.(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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