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划扣的问题

2009-03-19 16:28   来源: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1.借款人已经办理了逐月划扣委托,划扣六个月后,还能将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冲抵本金吗?2.夫妻双方均办理逐月划扣,但缴存公积金的银行不同,逐月是怎么划扣的?先从一方的账户里余额里扣,余额不够,再从另一方账户里划扣?还是每月平均分别从双方的账户中划扣金额?谢谢!

回复:1.变更委托扣划方式必须间隔12个月以上。2.公积金存款账户扣划顺序依次为:借款人公积金账户、配偶公积金账户。(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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