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武汉市户口, 在上海工作。 我的公积金缴交在武汉。 我在2007年7月份因为在以前武汉购买的房子要装修, 所以提取了一次公积金, 总计8万元左右。 我在武汉购房时没有用到公积金贷款。 我现在想在武汉购买一套自住房,我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我可以用我现在公积金户头里的钱支付首期吗? 随后, 我可以用每月缴的公积金偿还银行贷款吗?
提前谢谢您的回复!
欧阳冬青
回复:根据您的情况,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在武汉购房。目前不能用公积金付首付,同一套房屋不能“又取又贷”。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以自有资金通过与贷款行约定的银行储蓄账户偿还第1个月的月供并经公积金管理系统成功扣划后,即可以到贷款银行申请办理委托扣划还贷。(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