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再次提款缴纳贷款是否可

2009-07-03 15:15   来源: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各位公积金工作人员大家好,向大家请教如下问题请指导。 我2005年用商贷买了二手房,当时公司没有缴纳公积金;2006年后公司开始缴纳公积金;2008年初做了一次提款还贷款;之后已经连续正常缴纳公积金达12个月; 我准备再次提款缴纳贷款是否可行?

回复:同一套住房已提取过公积金的,不能再次提取。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