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贷转公积金

2007-01-31 11:17   来源: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是华中科技大学的职工,在湖北省公积金办公室缴纳,在工行有贷款,曾在买房三年内提取过一次公积金,后又缴纳公积金一年以上,可否在武汉市办理转贷业务?

回复:已提取果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不再办理公积金贷款。(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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