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支取业务]

2010-01-15 22:06   来源: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分享到:

问题:您好!我现在已离职一年,暂无工作,并且已停止公积金缴纳。现想将公积金提现使用,原单位愿意出证明,房子已购买,但使用的非我的名字,所以想将公积金提现出来或者转存也可以。不知能否办理。如果办理,需出示什么证明,如何办理。感谢。

管理中心回复: dodo8806: 您好!现对您在网上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你上述的材料,您已经购买了房子,如房产证是您的配偶的,您可到我中心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一年内) 应提供材料如下: (一)基础性资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职工个人公积金银行账户信息单;3、配偶提取的须提供结婚证原复印件;4、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和职工本人签署的委托书及委托人单位出具的代办证明;5、《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二)必备资料 1、须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购房税控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开发商账户,购房一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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