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 Fxm2314:您好!现就您在网上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一、购买商品房和单位集资建房的,首期付款额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20%;购买二手房的,首期付款额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4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首期付款额不低于所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全部价款的50%。二、海口市、三亚市商品房和单位集资建房每笔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其他市县不超过30万元;二手房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10万元。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