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贷款业务]

2010-01-15 22:06   来源: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分享到:

问题:辞职后在找到新的单位前能公积金贷款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条件是什么呢?

管理中心回复: Hnhk:您好!现就您在网上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一、依据《海南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购买自住住房时,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若您辞职后已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则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二、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在购买自住住房时,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购买自住住房的,须出具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书;5、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6、提供本人的征信资料或委托贷款银行查询;7、同意按照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8、借款人没有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前,不得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00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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