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申请公积金提取及公积金贷款两项业务相关事宜[贷款业务]

2010-01-15 22:05   来源: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分享到:

问题:您好,我跟爱人近期打算在海口购置我们的第一套房(一手商品房),预计交30%首付款。我们都就职于国企,房屋公积金已缴纳近三年。打算提取已缴纳的公积金用于房屋购置的首付款,以及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因为我们在东方工作,去海口不太便利,对于我们这种情况不知是否有比较便捷的途径能够同时完成两项业务的申请?我仔细阅读了《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还有一点疑问,想请问夫妻是否可以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共同还贷?有什么特殊限制吗?谢谢,期待您的回复!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现就您在网上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1:您可以在我中心的网站中的下载中心下载海南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三联),需要单位盖章,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发票原件以及复印件,房屋备案号。2:夫妻可以共同贷款,每月还款额不能超过两人收入的一半。也可以提取双方的公积金还贷,需要的材料是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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