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一次性支付购房款,2年后尚有尾款未付能否用公积金支付[支

2010-01-15 22:04   来源: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分享到:

问题:您好:我是2006年底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一次性支付了98%的房款,剩余了大约2万元合同约定在开发商办好房产证时缴付尾款,由于签合同时没有办理公积金提取,现在开发商催要尾款。请问我如何能用公积金来支付这笔尾款呢?与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可以吗?

管理中心回复: hndx222:您好,现就你网上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的第八条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原则上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购建和大修住房一年内,可凭有效证明材料,一次或者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八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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