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提取公积金所需要的资料[支取业务]

2010-01-15 22:03   来源: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分享到:

问题:09年1月份,我办理了提取公积金还贷,今年1月我想进进第二资提取,请问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管理中心回复: 张然: 您好!现就您在网上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应提供如下材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职工个人公积金银行账户信息单;3、配偶提取的须提供结婚证原复印件;4、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和职工本人签署的委托书及委托人单位出具的代办证明;5.《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6、须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的原件,当期偿还贷款明细单(银行盖章)或当期还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另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的附上中心和银行审批联)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