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贷款[贷款业务]

2010-01-15 22:01   来源: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分享到:

问题:您好!我们都是在省公积金管理中心交款,买的房子在海口市龙华区,总房价为63万,首付已交清30%,我们想贷款20年,不知是否可以贷款44万。我本人的公积金交款为283元/月(12%),我爱人是160元/月(12%),两人的收入均在4000元左右。我本人是副高职称。

管理中心回复: nn89333:您好!现就您在网上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一、根据《海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规定,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购买自住住房时,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你们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在海口购房时可向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根据你们提供的月缴存公积金比例以及月收入,如果贷款期限为20年(由于不知你们借款人的性别,商品房贷款期限男65岁、女60岁),那么在海口市购买商品房是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44万元的。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00九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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