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 relax2009:您好!现就您在网上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海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规定,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购买自住住房时,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要您的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月归还贷款本息额不超过借款人(配偶缴存公积金,含配偶的收入)月工资收入的50%,就可以申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您在海口购买二手房时可向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联系电话:66531602。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00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