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公积金贷款方面的几个问题[贷款业务]

2010-01-15 22:00   来源: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分享到:

问题:版主您好!最近单位集资准备修建了一批经济适用房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关于使用公积金贷款方面有几个问题想请您解答一下:1、我们的购房合同条款特别说明里有一条:“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员工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只限4万元”,这一条规定是否合适?本人公积金账户有大概3万余额,是不是可以多贷一些?2、公积金贷款后是不是可以用每月交的公积金直接还贷?如果每年还有结余是不是还可以每年拿一次用于商业还贷款?

管理中心回复: Wzdsw:您好!现就您在网上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一、你们单位限制职工购买一套住房用公积金贷款只能贷4万元的做法是不合适的。在海口市、三亚市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每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其他市县为30万元;贷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所需价格的80%。二、您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商业贷款,办理方式一年一提,提取的金额不超出当年度应还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本息额。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00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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