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请回答,谢谢[支取业务]

2010-01-15 22:00   来源: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分享到:

问题:请问,本人已下岗,未满45岁,但有房贷。如何领取公积金,需要什么证明。另:刚在本网页查询,发现,身份证姓名于号码不符。咋回事,以前查都符合!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2230528:您好!现就您在网上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如您有房贷,你可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需要的材料如下:(一)基础性资料1、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职工个人公积金银行账户信息单;3、配偶提取的须提供结婚证原复印件;4、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和职工本人签署的委托书及委托人单位出具的代办证明;(二)必备资料须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的原件,当期偿还贷款明细单(银行盖章)或当期还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如您对个人的公积金帐户有疑义可于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6653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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