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贷款业务]

2010-01-15 21:59   来源: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分享到:

问题:根据琼府[2008]74号文件,海口市公积金调整为50万元,本人情况及问题是:1、公积金账户15000元,月存270 270元,比例6%,月工资4500元,年龄51岁,家庭收入约7500元,工作稳定。2、拟购置130平米,70万元商品房,首付30%,公积金贷款,如有不足则商贷。3、公积金贷款月归还贷款不超过借款人月工资收入的50%,还是家庭收入50%。请说明贷款额度、年限、还贷比例。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Wjy:您好!因我们不知您的性别,无法详细地回答您的问题,只能将我中心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告之您。一、根据琼府[2008]74号文件规定,购买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海口市、三亚市为50万元,其他市县为30万元;贷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住房所需价格的80%。二、购买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男65岁、女60岁,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三、月归还贷款本息额不得超过借款人(配偶缴存住房公积金,含配偶的收入)月工资收入的50%。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