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支取业务]

2010-01-15 21:58   来源: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分享到:

问题:我目前有七万的住房公积金,今年48岁,还要缴纳七年,现在海口看中一套二手房,能否支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听说房产证可以添加直系亲属的姓名作为共有财产。请问可以由我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由我儿子做为按揭人进行还贷。房产证由我和儿子共同持有,这样可行吗?

管理中心回复: 纳兰倾城:您好!如您和你爱人之前做过公积金贷款的话,根据你上述的材料,如想购买二手房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做首付的,但不能做二手房贷款.反之没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话,您上述的问题都可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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