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 ann:您好!现就您在网上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海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规定,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购买自住住房时,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要你们的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月归还贷款本息额不超过你们月工资收入的50%,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至于你们用公积金能不能贷到50万元?由于我们不了解你们的具体情况,如:你们在哪里缴存住房公积金?你们所购住房的总房价?因此,不好下结论,具体事宜请直接与我中心住房信贷处联系,联系电话:66531602。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00九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