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 Yjlove:您好!现就您在网上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海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规定,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购买自住住房时,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您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在海南缴存公积金且在海口购买商品房时可向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由于您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规范:即没有写明付款方式及期限,这种情况是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须在购房一年内,可您的购房时间已过期,因此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00九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