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贷款业务]

2010-01-15 22:12   来源: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分享到:

问题:管理员:辛苦了,我想咨询一下公积金贷款的问题。1、办理公积金贷款后是否还可以每年申请提取帐户里的公积金来还贷?2、如可以提取还贷,是否要求帐户中保留一定余额?还有,是否要求连续偿还贷款满几个月才可以申请提取还贷?3、“按年提取”的“年”是指自然年度还是指12个月份?如果我08年4月开始还贷,那我最早几月份可以申请提取?如果帐户有足够金额,那么我能提取的金额是本年度4-12月共9个月的还贷本息合计,还是08年4月到09年3月共计12个月的还贷本息合计?4、某一还贷年度,如果我只还了2个月的贷款,此时我能否申请本年度共12个月的本息合计(帐户有余额),也就是是否必须先还完整年的贷款才可以提取一年的额度?问得比较具体,盼回复。

管理中心回复: 梧桐:你好,现就你网上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1)可以;2)提取公积金还贷不要求账户中保留一定余额,但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应还贷款金额,只要有一个月的还款记录即可申请提取还贷;3)“按年提取”是指自然年度,您最早5月份可以申请提取,提取的金额是本年度4-12月共九个月的还贷本息合计;4)年初可以申请本年度共12个月的本息合计。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八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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