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积金如何支取?[支取业务]

2010-01-15 22:12   来源: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分享到:

问题:我的单位已于2004年清算,与我解除了劳动关系,我现在处于失业,请问能支取公积金吗?需要什么资料?

管理中心回复: 1、www2008:你好,现就你网上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中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问题的复函》(琼府办函[2000]50号)规定“我省国企改革中买断工龄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男性年满45周岁以上,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并基本解决了住房问题的,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未达到上述规定年龄的职工,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待再就业后转移至新单位。”您如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提取公积金需提供的资料如下:1)、职工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海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银行出具的公积金个人明细信息单;4)、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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