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积金应如何支取[支取业务]

2010-01-15 22:11   来源: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分享到:

问题:本人2001.7至2003.8在海口美兰机场工作,之后辞职读研,当时咨询贵中心时,因为是读书没有工作单位接收,公积金未提取,现在我在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已新建立公积金账户。请问我在海南所缴的2年公积金应如何处理?是否需要销户?如要现在支取,请问如何操作?[align=right][color=#000066][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1715:42:59编辑过][/color][/align]

管理中心回复: swsws:你好,现就你网上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您在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办理转移或者提取,职工因工作调动转移或者提取住房公积金都要销户,办理提取需提供的资料:1)、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海南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3)、银行出具的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单;4)、调动函或单位介绍信复印件;5)、调离本省须提供职工原单位基本账户。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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